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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顯示,4月10日,上海市金山區(qū)人民法院向上海雅鑾房產經紀公司、霍某某等公告送達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等。該案原告為謝娜、張杰,案由為隱私權糾紛。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法院定于公告期屆滿的第3日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此前,有房產中介指責張杰謝娜買6000萬豪宅“跳單”,引發(fā)輿論關注。近日,該中介公司與房屋原屬公司上海思和資產經營管理中心中介合同糾紛案件一審判決書公布,法院認定謝娜張杰購房不構成跳單,駁回該中介公司的訴訟請求。
瀟湘晨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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