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多名網友反映稱,部分景區在公路旁修起圍墻遮擋視線,只有付費進入觀景平臺,才能欣賞風景。另有部分景區在國道、省道上設立門票站,即使不進入景區游玩,也需要預交門票費,在規定時間內穿行通過景區,工作人員才會退回門票。網友質疑,這是景區在變相“圈地收費”。
旅游學專家指出,“圍墻擋景”是一種“門票經濟”的短視思維,不僅不利于景區創收,還會影響景區口碑。景區可以轉向“產業經濟”模式,鼓勵更多游客走入景區,在“食、住、行、游、購、娛”上消費,收益才會更好。
扎尕那景區在國道上收“過境票”
(相關資料圖)
規定時間內通過方可退款
6月8日,一名旅游博主發布視頻稱,他騎摩托車自駕旅游,沿248國道行駛經過扎尕那景區時,有工作人員告訴他,穿行景區需繳納門票費。該博主表明自己只是過境,不在景區內下車停留。售票人員表示,博主可以購買“過境票”,如果在1個半小時內走完40公里的路程,抵達景區北門,那里的工作人員就會把費用退回。
▲博主稱他看到的收費標準中沒有“過境票”項目
博主稱,由于他騎行的是小排量摩托車,速度較慢,且在尋找景區北門收費站時迷了路,部分路段坑洼難走,他們找到北門收費站時,超時了1小時。說明情況后,工作人員最終把票退回。博主拍攝到的扎尕那門票收費標準中,并沒有“過境票”一項。他認為,景區應該把“過境票”的規則解釋得更清晰一些,以免有路過的行人不知道門票可以退,沒有下車旅游,卻還是花了門票錢。
6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以游客身份致電扎尕那景區,工作人員稱,在景區南門和北門之間來往均需購票,如果僅經過景區路段國道,并在1個半小時內通過,將會退還門票費用。景區南北門售票處都公開了相關售票信息,正常情況下駕駛汽車通過該路段大約用時40分鐘,如遇堵車等特殊情況,拍照留證后向工作人員說明即可。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一名旅游博主沿省道S307自駕,穿行通過瀘沽湖景區時,被要求預交70元門票費。和工作人員商議后,他在約定時間內到達一個位于景區外的地點,向工作人員發送定位,隨后工作人員退回了門票。
5月,香格里拉虎跳峽景區也曾被指欲收“過路門票”。有視頻博主稱,自駕開車路過香格里拉虎跳峽景區時,被工作人員攔住要求買門票。博主提出自己只是路過,不進觀景臺、不在觀景臺上拍照,隨后被放行。對方還強調,“博主需要在半個小時內通過景區內20多公里的路段,否則需要補票。”對此,香格里拉虎跳峽旅游經營有限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稱,前往游客中心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工作人員會根據實際情況處理,“不會多收你的錢。”工作人員也不會(催促)路過車輛造成安全隱患。
梅里雪山“圍墻擋景”?
景區商戶希望提升口碑,吸引更多游客
5月,一名旅游博主發布視頻稱,位于云南省迪慶州德欽縣梅里雪山國家公園金沙江大灣觀景臺附近的214國道旁,修建著圍墻,游客無法在公路邊欣賞景觀,只能交門票后前往景區修建的觀景平臺游覽。214國道途經的飛來寺觀景平臺附近也有類似情況。
▲博主稱梅里雪山國家公園金沙江大灣觀景臺附近的214國道旁修起圍墻擋住風景
對此,德欽縣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由于當地經濟條件不好,為了扶持村民,委托德欽梅里雪山國家公園開發經營有限公司對景點進行日常經營和維護。公司與當地村委會簽訂合同,把旅游收益作為“旅游反哺”資金發放給村民。隨著旅游環境日益發展,景點可能會“擴大化”,慢慢取消(圍擋),將來游客或無需前往觀景平臺付費即可賞景。
天眼查顯示,梅里雪山國家公園開發經營有限公司是國企單位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團成員。梅里雪山景區內的幾位當地村民也向紅星新聞表示,他們每年能收到“旅游補助”,改善了生活質量。村民卓瑪(化名)說,公司收購村民的產業運營管理,每年給村民發放補貼。以她們村為例,補貼金額一開始是每年1.4萬元,近年來增加到了最低2萬元。同村的扎西(化名)說,目前,當地以發展旅游業為主,公司與入股村民達成約定,將來會逐步把旅游收益按比例與村民分紅。對于景區修圍墻收門票的做法,扎西認為,公司為修建基礎設施投入了大量成本,用收門票的方式“回本”,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景區一家客棧的老板告訴紅星新聞,他常聽到前來住宿的旅客抱怨,說飛來寺觀景平臺的圍墻令他們感到不快。景區修圍墻收門票,未必對景區內的商戶有益。他希望景區口碑得到提升,吸引更多的游客走入景區。
專家:
“圍墻擋景”弊大于利
景區不能只想著依靠門票創收
華僑大學旅游安全研究院教授殷杰指出,事實上,“圍墻擋景”未必能起到增加旅游收入的作用,從景區運營的角度來看,是一個“弊大于利”的做法。
殷杰告訴紅星新聞,“圍墻擋景”,屬于“門票經濟”的思維,就是景區只注重門票收入,卻忽視了產業經濟的產業收入。以杭州西湖景區為例,景區不再收門票后,不僅增加了客流量,還讓進入景區的游客更愿意在景區內消費購物。“游客花了門票錢之后,可能景區內的其它項目就不太愿意再掏錢了。取消或放松門票收費,促進景區內‘食、住、行、游、購、娛’的消費,收益才會更好。”
殷杰認為,“圍墻擋景”是一種“短視”的行為。如果不修圍墻,路過的人也能看到一點美景,那么可能會為了看到更美的景色,更愿意購買門票去觀景臺賞景,類似于營銷中的“試吃試穿”。但如果風景都被圍擋起來,給人一種“小家子氣”的感覺,令人反感。這在網絡發達的自媒體時代,也對景區的形象不利,影響口碑。
殷杰表示,對于面積較大的開放性景區,“逃票”行為難以100%杜絕。用收“過境押金”避免逃票的做法是一種選擇,但可以優化。例如,調整收費的卡點,在更靠近景區核心區的位置設置門票站;可以借用科技手段,引入智慧管理系統,向景區游客發放帶有智慧芯片的卡片,再通過相關設備,檢查景區里游玩的人是否買票。
經濟學家宋清輝告訴紅星新聞,歸根結底,景區修墻圈地、收“門票押金”的行為,是為了增加景區收入,但畢竟自然景觀屬于國家和人民的集體財產,任何人或組織都不能獨享。從長遠來看,這種圈地收錢的盈利模式對當地旅游發展極其不利,在國道邊人為修起圍墻,不但觀感不佳,也影響游客以及潛在游客的體驗。
宋清輝表示,一個景區不能只想著依靠門票創收,而是要依靠完善的配套設施、豐富的產品供給,以及優質的服務等,留住游客的心。唯有如此才有望吸引更多的人流,使景區的整體收入再上一個臺階。
律師:
景區“修墻圈地、收門票押金”
或涉嫌違反《旅游法》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景區“修墻圈地、收門票押金”的行為,可能會違反《旅游法》的相關規定。
《旅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游覽場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嚴格控制價格上漲。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征求旅游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
付建律師指出,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不得通過增加另行收費項目等方式變相漲價;另行收費項目已收回投資成本的,應當相應降低價格或者取消收費。公益性的城市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等,除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珍貴文物收藏單位外,應當逐步免費開放。
付建律師認為,景區本是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有近距離觀賞需求的游客可以自行選擇購買景區門票,進入景區賞景,不需要近距離觀賞的路過者也可以遙望美景,賞心悅目。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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