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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近期公證服務減證便民情況。據悉,保全、學歷、學位、證書(執照)、現場監督、合同(協議)等公證事項所需證明材料從396項刪減到280項;事實清楚、法律關系簡單的一些公證事項中涉及的輔助性證明材料,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原件,提供復印件或者影印件即可;80歲及以上老人首次辦理遺囑公證免收遺囑公證服務費用,低收入群體、殘疾人、農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單親困難母親等特殊群體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按規定減免公證費用。
記者:白陽、馮家順
編輯:苗夏陽、聶焱
設計:胡戈
新華社國內部出品
(責編:牛鏞、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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