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央行網站發布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征求意見稿)》,擬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界限、認定標準及監管安排等。
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出爐!
10月12日,央行網站發布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征求意見稿)》(簡稱《認定規則》),擬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分別簡稱標債資產與非標資產)的界限、認定標準及監管安排等。
對此,央行表示,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強化投資者保護,促進直接融資健康發展,有效防控金融風險。
據了解,上述《認定規則》所稱的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是指依法發行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證券,主要包括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金融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國際機構債券、同業存單、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資產支持證券,以及固定收益類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等。
至于其他債權類資產被認定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記,獨立托管;公允定價,流動性機制完善;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等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交易。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稱,該《認定規則》根據當前證券法公募債券應經證券監管部門審批、私募債券具有一定政策空間的基本法律框架,確定了除現有依法發行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外,其他標債資產應明確為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的私募債券的基本思路,并借鑒國內外私募債券發展經驗,在《《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框架下對五項標債資產認定標準進行細化。
“《認定規則》充分考慮市場需要,為各類債權類資產提供了明確的標債資產認定路徑,提升債券市場的普惠性和包容性。具體看,《認定規則》發布后新增的各類債權類資產,均可按相關程序進行標債資產認定;若通過標債資產認定,資管產品可投資該類標債資產以置換存量的非標資產。” 上述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還進一步表示。
事實上,去年4月27日,《資管新規》正式發布。在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方面,該《新規》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核心要素,提出期限匹配、限額管理等監管措施,引導商業銀行有序壓縮非標存量規模。
“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之外的債權類資產均為非標。”當時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非標具有期限、流動性和信用轉換功能,透明度較低,流動性較弱,規避了宏觀調控政策和資本約束等監管要求,部分投向限制性領域,影子銀行特征明顯。
今年2月份,時任央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陶玲就曾透露,人民銀行正在制定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認定規則,會在存量非標轉標等方面妥善處理。
此外,在合理設置過渡期方面,《資管新規》將過渡期將延長至2020年年底,給予金融機構充足的調整和轉型時間。對過渡期結束后仍未到期的非標等存量資產也作出妥善安排,引導金融機構轉回資產負債表內,確保市場穩定。
而上述《認定規則》也指出,未被納入本規則發布前金融監督管理部門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統計范圍的資產,在《資管新規》過渡期內,可豁免《資管新規》關于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要求。過渡期結束后尚在存續期內的,按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亦指出,盡量避免由于標債資產認定造成市場大幅波動,是否進行標債資產認定充分尊重相關市場參與者及基礎設施機構意愿,并規定在過渡期內保持對存量資產的監管要求不變,推動市場平穩過渡,有效防范處置風險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