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證監會加大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與此同時,也加大了對中介機構的處罰。記者據證監會網站統計,截至12月10日,年內11家中介機構(包括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券商)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其中,因未勤勉盡責,出具的文件存在誤導性陳述或虛假記載等原因,年內有4家證券公司被處罰,合計罰沒金額1.05億元。另外,有十余家券商被地方證監局出具警示函或責令整改的監管處罰決定。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要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券商處于很關鍵的角色。券商是資本市場的“看門人”,也是最重要的中介機構之一。無論企業IPO還是發債,券商都處于非常重要的位置,既可以引導上市公司向好發展,也可能與發行人“合謀”。
據記者梳理,今年領罰單的4家券商分別是新時代證券、金元證券、德邦證券和華信證券。具體來看,今年6月份,因在給美麗生態提供財務顧問服務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文件存在誤導性陳述,新時代證券被證監會沒收獨立財務顧問業務收入800萬元,并處以24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1220.1萬元,并處以50萬元罰款,合計被罰沒4470.1萬元。
今年7月份,在雅百特案件中,金元證券作為雅百特借殼中聯電氣的財務顧問,因在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被證監會沒收業務收入1000萬元,并處以3000萬元罰款,合計被罰沒4000萬元。
今年11月份,德邦證券和華信證券也先后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但原因不同。德邦證券因在債券市場首例欺詐發行案——五洋債違約案中,因未充分核查五洋建設應收賬款、投資性房地產等問題,被證監會沒收非法所得1857.44萬元,并處以55萬元罰款,合計被罰沒1912.44萬元。華信證券則是為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融資,被撤銷業務許可,同時被處以120萬元的罰款。上述4家券商合計被罰沒1.05億元。
據證監會網站披露,在2016年至2018年三年期間,證監會對10家次證券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近日,中國證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李超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第六屆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上表示,證券公司作為資本市場重要的中介機構,要客觀、準確地認識資本市場在經濟金融中的地位,不斷推進行業文化建設,提升公司內部約束力,持續加強中介機構能力建設,打造健康的行業生態,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發展直接融資、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等方面的作用。
董登新認為,如果券商行為不規范,可能會導致“監守自盜”。要督促券商勤勉盡責,需要從內外兩方面來下手:從外部來看,需要對券商的行為規范需要有嚴格的監管;從券商內部來看,也需要有嚴格的風控機制和完善的法人治理,對內部人員有嚴格的行為約束。
證監會對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的態度也很明確,“對于中介機構圍繞上市公司開展證券業務未勤勉盡責的,證監會堅持一案雙查,違法上市公司與不良中介一起處罰,嚴格處罰,絕不姑息,倒逼中介機構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冰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介機構若是主動故意造假,《刑法》中有相關處罰規定,若是過失,則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或受到行政處罰。另外可以通過鼓勵中小投資者訴訟,加大索賠力度,讓中介機構提升自身職業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