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在北京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下稱“新《證券法》”),修訂后的證券法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證監會法律部主任程合紅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在明確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作為法定注冊機關的基礎上,取消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明確證券交易所等機構可以按照規定對證券發行的申請進行審核。同時,授權國務院規定證券公開發行注冊的具體辦法。
發審委制度成歷史
我國的發審委制度,已有26年的歷史。
1990年,滬深交易所相繼成立;3年之后,也就是1993年,我國證券市場建立了全國統一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
1993年6月份,為提高新股發行工作的透明度,證監會決定成立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作為證監會內部工作機構,行使證監會賦予的職權,負責對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上報的材料進行復審。
不過,創立之初的發審委,委員名單并沒有對外公布。直到2003年發布的《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暫行辦法》,取消了原來的發審委委員身份必須保密的規定,當年成立的第六屆發審委25名委員的名單才正式公開,其中兼職委員12名,專職委員13名。
根據證監會官網2013年7月3日發布的《發審委制度的歷史和作用》一文,經過對企業的審核,發審委委員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發行審核決議,確定復審結果,并根據復審結果對證監會發行部提出的預審意見進行認可或修改,出具復審意見書。
發審委委員人員構成方面,除從證監會、證券委辦公室人員中聘任外,主要從國內金融、財會、企業管理、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學者中選聘。發審委委員每屆20名、任期一年。第一屆發審委中,社會各界專家學者占50%。
1999年7月1日《證券法》的正式實施以及一系列文件的相繼出臺,構建了股票發行核準制的基本框架。在發審委條例階段,為了增加審核的透明度和公開性,使委員在組成上更具有代表性,擴大了證監會會外委員的比例。這一階段分別組成了第四屆、第五屆發審委,每兩年一屆,每屆委員共80名。
2003年12月份,發審委制度發生了重大變革,委員人數由80人減至25人,其中證監會人員5名,證監會以外人員20名,部分委員可以為專職,每屆任期1年。
2009年創業板推出,第一屆創業板發審委則于當年8月份成立,共有35名委員,其中,其中證監會兼職委員3名,滬深證券交易所專職委員2名,證監會之外的專職委員21名、兼職委員9名。
與主板發審委相比,創業板發審委增加了行業專家委員,是為了更專業地把握企業審核工作。
按照當時的《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發審委委員每屆任期一年,可以連任,但連續任期最長不超過3屆。
2017年7月份,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明確將主板發審委和創業板發審委合并。2017年9月30日,第十七屆發審委成立,業界將其稱為“大發審委”,共有委員63人。
目前正在履職的是第十八屆發審委。根據證監會今年2月1日發布的公告,第十八屆發審委聘任的委員共有21名。
不過,就在發審委制度將成為“過去式”前夕,今年12月13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為保障發行審核工作順利平穩推進,提高發行審核工作質量,強化發審委隊伍建設,證監會正在按照依法、公開、擇優的原則選聘發審委增補委員。此次公示的增補委員候選人共23名。
審核權下放
發審委制度是證券發行監管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職權行使與證券發行核準制密切相關。不可否認的是,自設立以來,發審委制度在吸收證監會以外的專家參與審核工作,發揮專家把關功能,從源頭上提高公司質量,強化對發行審核工作的監督,提高發行審核工作的公信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在注冊制即將分步全面實施的當下,取消發審委制度,將權力下放到交易所也在業界的意料之中。
那么,取消發審委制度,是否意味著擬上市企業不需要經過審核,直接就能上市呢?對此,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對記者表示,注冊制下,并不是說擬IPO企業不需要經過審核。以前是由證監會發審委審核,注冊制下是由交易所進行審核,“只是審核權的下放,不是說取消審核。”
以科創板為例,根據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上交所負責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上交所受理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審核并判斷企業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同時,證監會對上交所審核工作進行監督。督促上交所建議內部防火墻制度,發行上市審核部門與其他部門隔離運行,防范利益沖突。
“簡化證券發行條件是尊重市場、尊重投資者、提升效率的具體表現,這表明經過多年的經驗積累,市場各參與方的素質均在不斷提升。”聯儲證券首席投資顧問鄭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證券法》將會更加精準要求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勤勉盡職。
川財證券研究所所長陳靂對記者表示,實施注冊制能夠有效緩解IPO“堰塞湖”現象,以市場化選擇的方式促使市場資金流向優質企業,加速優勝劣汰,保護投資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