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8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提出“要加快推進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至今,已經140余天,其間,監管部門在談及資本市場改革時多次提到推動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
在12月27日《證券日報》社主辦的第三屆新時代資本論壇上,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副書記、監事長楊志華在發表演講時表示,“我們將按照證監會統一部署,充分借鑒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成功經驗,研究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再融資和并購重組制度,積極推動創業板注冊制改革落地,擴大創業板包容性和覆蓋面,增強服務新經濟能力”。
那么,科創板至今已平穩運行160多天,初步形成的可復制推廣經驗,創業板能否完全照搬,還是差異化地學習和運用?而且,創業板運行10年,也已形成比較成體系的制度規則,如何在存量與增量并存的情況下切入注冊制?
“如果將科創板界定為大中型創新企業的IPO市場,創業板就是中小型創新企業的IPO市場。”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總經理李娜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直接表達出創業板與科創板應該存在差異化設計的看法,“創業板作為主板核準制向注冊制過渡的改革試驗田,應該有其自身定位。”她認為,在注冊制審批流程、上市條件、市場化定價機制、創新的交易機制、加強監管、強化退市等方面,創業板可復制科創板的成功經驗,但在吸納企業的定位上,“不必要求是硬科技為核心的科創公司,在股權結構要求、上市條件設立等方面,可有所差異以更加匹配‘大眾創業’的要求。如此,創業板與科創板可形成層次分明、定位明晰的兩個板塊,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架構”。
在這一定位基礎上,李娜認為,創業板IPO還要再降門檻,“需明顯低于科創板上市申請要求的10億元估值這個門檻”。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張海冰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達了不同觀點,他認為,不必人為規定創業板與科創板發展的定位和路徑,而應當鼓勵二者展開正當的競爭。但對創業板發行門檻的看法與李娜可謂殊途同歸。
他認為,目前創業板主要服務的還是高科技制造業公司,對于那些制造業屬性不強、資產偏輕的知識產業、信息產業、文化產業、金融產業和其他社會服務業等軟產業創新公司,支持的力度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張海冰解釋說,未來將有大量的軟產業創新公司成為風投機構追逐的對象和投行挖掘的標的,這些行業和企業創造價值、實現價值的方式都與傳統制造業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對這些企業的融資、估值和研究都有待深入。從這個意義上講,創業板進一步降低上市門檻和提升包容性,“還有很大的空間”。
“創業板過往在IPO、再融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自律規則等方面不斷完善,但問題也是有的。”李娜對記者說,除了發行定價畸高,業績變臉快這些令投資者比較鬧心的現象,還有退市問題,“目前雖已出臺重大違法退市制度,率先完善并推動退市制度改革,但仍然應當再加大力度。對于持續經營能力差、業績造假或不符合創業板定位的企業要予以清退”。
張海冰也表示,“當前深市創業板的上市和退市還存在成本高、退出難等問題,實際上弱化了市場的優勝劣汰功能,對實現經濟發展的創新引領是不利的。”他說,規范、通暢、低成本的進入和退出的機制,也就是“吐故納新”的機制,是創業板發展的重要環節。
這就不得不提到投資者權益保護問題。“當前上市公司違規違法、侵害投資者權益的成本過低,是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程度不高的重要原因,“案值億萬,罰酒三杯”的現象亟待改變。”張海冰表示,未來建議創業板市場引入投資者集體訴訟等機制,實質性提升違法違規成本,是完善市場機制、提升市場效率、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有效舉措和當務之急。
近日,新修訂通過的證券法明確全面推行注冊制。將發行股票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而談及市場最期待創業板在新的一年里有哪些變化,李娜一口氣說出“適度松綁再融資制度、并購制度;交易制度更市場化,可考慮恢復T+0回轉交易制度,取消個股漲跌幅限制”等多項。張海冰則表示,創業板注冊制改革,市場最期待的是實現真正的、規范的市場化改革,最主要的是“強化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