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的2020年“1號文”——“上證發〔2020〕1號”1月7日出爐。
記者1月7日從上交所官網獲悉,上交所發布了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5條的通知。
上交所表示,為增強市場流動性,滿足投資者交易需求,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該所決定對商品期貨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實行當日回轉交易,并將《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5條修為:“3.1.5 下列品種實行當日回轉交易:(一)債券;(二)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三)交易型貨幣市場基金;(四)黃金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五)商品期貨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六)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七)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八)權證;(九)經證監會同意的其他品種。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和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僅限于所跟蹤指數成份證券或投資標的實施當日回轉交易的開放式基金。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
上交所表示,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20日起施行。請各市場參與人做好相關業務和技術系統準備。上交所其他規定與該通知不一致的,以該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