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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11月18日丨吉星新能源(03395.HK)公告,2022年11月18日,公司與認購人吉星物流(吉林)有限公司訂立認購協議,據此,公司有條件同意配發及發行,而認購人有條件同意認購1000萬股認購股份,認購價為每股認購股份1.11港元,較股份11月18日收市價每股0.455港元溢價約143.96%。認購股份相當于已發行股本約2.22%;及經配發擴大已發行股本約2.17%。
經扣除相關開支后,認購事項所得款項凈額將約為186萬加元。公司擬將認購事項所得款項凈額用于支付于公司沉積盆地地區的鉆井成本,將于2022年10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