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過去了,濟源熱心市民想知是否找到失主,警方卻杳無音信!市民:錢去哪了呢?
對兩年前的事情,石先生很無奈。
當時挎包就放在石先生這輛電動車的踏板上
石先生撿到挎包的車棚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這廣為流傳的兒歌影響了一輩又一輩的人,也因此流傳了許許多多的佳話。濟源有這樣一位市民,兩年前撿到近萬元現金上交警方,但兩年過去了,盡管曾經追問,但關于物品是否交還失主問題,他一直也沒收到答復,也沒有等到失主的一聲“謝謝”……這究竟是咋回事?
撿到近萬元現金上交
11月24日上午,濟源49歲的市民石先生向記者說了自己的一件煩心事。石先生說,自己是一名家具店的維修工。2017年4月16日下午,他和3名同事一起到濟源市東方國際公館小區安裝家具。到達小區后,他將電動車停放在9號樓的電動車棚里。
當日下午5時許,石先生準備騎車返回家里時,發現電動車的踏板上多了一個黃色女式挎包。
“究竟是誰粗心落下的呢?”石先生很是驚訝,為了不讓失主著急,他在現場等了很久,依然無人來尋找。
因急著返回店里,石先生試圖找到失主的聯系方式便打開挎包,發現包里除了有手機、化妝品、藥品、消費卡以及數十張銀行卡等,還有近萬元現金。
“包里沒有身份證,手機被鎖屏,根本沒法聯系。”石先生說,苦等無果之后,他選擇報警。十幾分鐘后,兩名民警到達東方國際公館小區南門口,登記了石先生的姓名、電話等資料后,帶走了挎包及里邊的物品。
兩年多了也沒回信兒
雖然事情過去了,石先生依然牽掛挎包是否找到了主人。然而,這件事從此沒有了下文。有不少同事有意無意地問他“挎包究竟有沒有交還到主人手里呢”,讓石先生偶感尷尬,如今更是成了一塊心病,揮之不去。
按照石先生的說法,做這樣的好事,雖然家里并不很寬裕,但他并不求回報,而這些疑問,不僅是他的朋友,也時時刻刻縈繞在他心頭,想弄個明白。
“我給警察留有聯系方式,包里邊也有不少物品,”石先生說,按照正常情況,失主可以找到,“如果確實找到了失主,失主能否給我說一聲‘謝謝’,或者警方給我轉達一下‘謝謝’也好,可是沒有。”
兩個月后,心有不甘的石先生先后兩次主動撥打110追問,但依然杳無音信。
“明明做了件好事,想要個回復咋就那么難?”石先生感慨,一晃兩年多過去,這件事似乎早已經被人忘記,始終沒有人和他聯系,“我不后悔做這件事,也不奢望失主一定說聲‘謝謝’,但總感覺事太別扭,缺了點啥。”
獲物業公司負責人點贊
11月27日下午,為進一步還原事件原委,記者和石先生一起,來到了位于濟源大道東段的東方國際公館小區。
在兩年前撿到失物的9號樓前,采訪過程吸引了該小區物業公司的注意。得知記者的來意和石先生的事跡后,物業公司一負責人鄭萍給予了肯定。
“其實也沒啥,只想知道失主將東西領走沒有。”寒風中,面對物業人員的夸獎,石先生顯得局促不安和害羞,一再表明自己的態度。
“你的品德很高尚,值得我們所有人學習。”鄭萍向記者回憶,石先生撿到挎包的時間,正是小區業主入住裝修期,外來裝修人員比較多。她分析,那段時間沒有接到業主的求助,也沒有警方過來調查。盡管如此,她對石先生的拾金不昧給予了稱贊:“以后在小區有啥事,盡管來物業找我。”
“你家是哪里的?”記者話音剛落,石先生眼眶瞬間紅了。據了解,石先生家住軹城鎮東天江村,一家三口,原本生活幸福。兩個多月前,石先生的妻子上班途中遭遇車禍身故,一段時間來,他一直沒有上班,仍在為妻子的后事奔波。
直到幾天前,石先生無意中偶遇記者,才想起兩年來這件塵封在心頭的舊事。
警方正在落實情況
11月27日下午,記者致電濟源市110指揮中心,了解此事具體情況。工作人員表示時隔時間較長,需要查詢落實,隨后表示涉及該局的相關媒體對接工作,由該局宣傳科負責。
在向當事人了解情況后,濟源市公安局宣傳科有關人士說,接到此事的反映后,他也認為警方應該給當事人石先生一個明確的回復,如果沒有回復,肯定不合適,“從換位思考的角度講,石先生的要求一點也不過分,十分正當,我們充分尊重并理解”。
隨后,上述人士表示,經向轄區沁園分局了解,石先生的遭遇,確有其事,但需要進一步調查了解。
昨日下午,上述人士通報說,經核實,事發當天,特警90號已經將失物送還失主,但系統未載明失主聯系方式,只有失主簽名,為一名劉姓女子,有關此次事件的相關確切情況仍需進一步了解。
濟源市公安局有關人士說,從工作流程上講,處警民警查找失主并歸還失主的做法合規合法,而且已經在接處警記錄表上進行了記錄,在現有的制度框架之下,并沒有義務告知報警人處理結果,特別是在報警人沒有明確告知需要回復的情況下。
該人士表示,如果石先生想求一個感謝,他們可以幫忙尋找、聯系。
透明并完善反饋、嘉獎機制,讓好人不再心寒
“在好人難當、好事難做的現實背景下,做好事也需要技術含量。君不見,看到摔倒的老人,在幫扶前,先拍下視頻或者找見證人,就成了一些做好事者的必選動作。”一位濟源當地人士說,做好事雖不求回報,但對好人、好心還是得有精神上的回報,“要是好人總是心寒,那么做好事的人,誰還愿意去繼續做呢?”
多位濟源當地人士認為,社會需要正能量,公眾就要用心、用實際行動呵護每一個正能量,別讓好心人受傷,不讓做好事被冤枉,這是基本的社會價值觀和共識所在,也是社會正能量日益增多的內在要求。
就此事件,第七屆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獲得者、鄭州市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隊長牛振西認為,石先生的要求他也很理解,也很支持,因為均在情理之中。
牛振西說,石先生的心情,他也曾經多次遭遇過。在救援隊歷年來的救助事件中,只有約10%的家屬會主動表示感謝,絕大多數的受助人、受助人家屬沒有一句口頭上的感謝就離開了救援現場。
“公益不圖回報,有的家屬事后很感謝,還硬給我們塞紅包,我們都堅決拒絕了,一聲感謝足矣。”他說,這種狀況,他們有時候也理解家屬的心情,但感恩之心作為人的基本素養,對不少人來說,還是需要注重和提升的。
警方相關未具名人士說,公安部曾出臺《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等相關規定,但規范的內容相對單一,覆蓋面有限,存在一定的缺憾和空白。
就此事件,一些市民就此提到,對越來越多的正能量事件,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從官方層面,仿照“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的理念和模式,建立或完善門類齊全、職責明確的正能量反饋機制甚至嘉獎機制,并加強工作互動度、透明度,以推動社會精神文明建設持續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