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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ST有棵樹(300209.SZ)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長肖四清先生,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章軍先生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有棵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肖四清、章軍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警示函指出: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關于累計訴訟、仲裁事項的公告》、2023年7月21日披露《關于累計訴訟、仲裁事項的補充公告》,公告顯示除已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外,2022年8月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間,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連續十二個月發生的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合計約為1314.16萬元,占公司2022年末凈資產的比例已超過10%。公司未及時披露前述訴訟事項,直至2023年7月19日才對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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