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再次“重拳”打擊內幕交易,連發罰單。一則市場禁入決定書對時任金利華電董事長趙堅及前董秘、財務總監樓金萍,當事人利用信息優勢交易等違法行為,操縱金利華電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證監會決定,對趙堅、樓金萍分別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朱攀峰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責令其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處以300萬元的罰款。
另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時任隆平高科董事、中信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陶揚在審批子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時獲取內幕信息,在簽批同意三小時內,利用親友賬戶買入上市公司股票,最終被監管部門發現,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并處以3萬元的罰款。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記者表示,這兩起內幕交易案件均收到了證監會的罰單。由于內幕信息交易的犯罪成本較低以及不易被發現的特點,盡管證監會一直以來嚴厲打擊內幕交易,但利用內幕信息牟利的現象仍屢禁不止。內幕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打擊中小投資者信心,損害證券市場風清氣正的投資環境,因此,監管層必須對出現的內幕交易等不當牟利行為采取高壓監管態勢,嚴厲查處,以儆效尤。
近年來,監管層對于內幕交易保持高壓執法態勢。根據證監會披露數據顯示,前10個月,證監會以及地方證監局共開出193張行政處罰,其中涉及內幕交易案件共85起,占總罰單數量的44%。
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對記者表示,內幕交易對證券市場的發展不利,加大對內幕交易的打擊是建立規范、透明、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提升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必然舉措和要求。
在盤和林看來,今年以來,在證監會開具的193張罰單中,近半數涉及內幕交易,可以看出監管層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加大了監管強度和懲罰力度,預計監管層對打擊此類違法違規交易行為的高壓態勢不會發生變化,這對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
談及應如何防范內幕交易再度發生?何南野表示,一是應進一步完善對內幕交易的認定規則,對內幕交易人、內幕交易信息、內幕交易方式等進行更加清晰的界定,以提升實際監管的具體可操作性。二是進一步強化上市公司內幕交易信息的披露機制,提高信息披露的精準性與有效性,同時應要求上市公司內部建立專門的內幕信息管理制度和機制,防范內幕信息被他人獲取。三是進一步強化對內幕交易的監管處罰力度,應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從嚴、精準打擊內幕交易行為。四是應加強交易合規教育的貫徹,使相關人員能充分意識到內幕交易的違法違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