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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王 洋) “在抽查的10個省(市)84家企業生產的88批次兒童牙刷產品中,發現1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18.2%。其中電動兒童牙刷不合格率50%。”近期,一則有關兒童牙刷產品的抽檢數據引發了消費者關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兒童牙刷的哪些指標進行了抽檢?為何電動兒童牙刷不合格率達五成?消費者又該如何為孩子挑選牙刷產品?帶著疑問,記者采訪了中國日用雜品工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及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美容及個護器具產品線高級工程師黃凱杰。
“本次國家監督抽查依據GB 39669-2020 《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術要求》標準選取了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有害元素,磨尖絲刷毛pH,毛束拉力,頸部抗彎力,兒童牙刷刷頭,磨毛,磨尖絲,電安全要求,電動牙刷植毛塊牢固度,電動牙刷耐化學性能,兒童電動牙刷可拆卸零部件,邊緣、尖端,兒童用牙刷及口腔器具飾件指標對樣品進行了檢測。”作為參與本次檢測的工程師,黃凱杰向記者介紹了本次兒童牙刷抽檢的項目。
記者了解到,本次發現不合格項目為兒童牙刷刷頭、磨毛、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電安全要求、兒童電動牙刷可拆卸零部件。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對標準條款理解不透徹,手動兒童牙刷頭部制造成了可拆卸的形式;未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生產,在電安全要求方面不重視標志和說明內容。
據悉,鄰苯二甲酸酯為可能致癌、致畸、致突變物質,因此GB 39669-2020 《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術要求》中明確提出了限量要求,為新增的強制性項目。此外,對于牙刷上的非磨尖絲刷毛,其單絲頂端輪廓應經過磨毛工藝處理去除銳角,且不應有毛刺,從而減少刷牙時刷毛對牙齦表面及口腔軟組織的損傷。
“為了讓孩子做到‘認真刷牙’,保證他的刷牙時長,我很早就給孩子換了電動兒童牙刷。然而即便是大品牌的產品,基本用上一年,或多或少都會出一些質量問題。讓人很頭疼。”消費者佟女士最近關注到了“電動兒童牙刷不合格率50%”的新聞,她不禁產生疑問:“為何電動兒童牙刷成了抽檢不合格的重災區?”
在黃凱杰看來,消費者不必對上述數據感到焦慮。“本次因為兒童電動牙刷抽檢的批次數少,所以看起來不合格率會高一些。”黃凱杰告訴記者,由于一些企業對電器安全要求并不熟悉,也導致一些簡單的標志與說明的問題出現。
此外,針對消費者關心的“如何為孩子挑選牙刷產品”這一問題,黃凱杰給出了以下五點建議。
“首先,根據不同年齡段為兒童選擇對應的牙刷。如3歲以下兒童應選擇軟膠毛;刷頭應選擇較小規格,能觸及到兒童口腔中較不易刷的地方,建議能覆蓋 2—3 顆門牙,毛束不超過 4 列。其次,刷毛應軟硬適宜。如在手背上輕按不會嚴重變形或有刺痛感,并且頂端磨圓。第三,注意手柄長度。如果孩子需要在家長的幫助下完成刷牙,則建議選細長的牙刷;如果孩子能夠自主刷牙,則可以選較為粗短且有防滑設計的產品。第四,在磨毛率相同的情況下,選擇異型毛型牙刷。因為異型毛型牙刷相對能更好地幫助清潔牙列的唇頰面以及咬合面低于平面的小縫隙,同時在刷牙力度過大情況下,異形毛對非平面的接觸壓力對牙周組織損傷更小。第五,消費者在選購牙刷時,應查看產品上有無可拆卸的可能被兒童吞咽的小零件或飾件。”黃凱杰對記者說道。
“新國標主要從安全角度結合兒童玩具標準做了要求。”中國日用雜品工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消費者應盡可能選擇不可以拆卸的電動兒童牙刷。“目前市面上很多牙刷的底座可拆卸,拆卸的零部件存在被兒童吞咽的風險,特別3歲以下兒童盡可能選用不可替換刷頭的電動牙刷(這類可替換牙刷頭一般尺寸較小)。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可替換刷頭的電動牙刷刷頭總長要超過6cm,防止孩童放入口中造成傷害。此外,消費者所選擇的電動牙刷應避免有銳角、毛刺、鋸齒結構,防止劃傷孩子;選用牙刷需要有兒童年齡使用標識和安全警示指引;避免選擇設計過于顏色鮮艷、卡通(避免使用點膠等工藝)的牙刷,防止有害物質超標;對于充電座插頭直接連接220v高壓電源的電動牙刷,充電座需經3C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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